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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等八条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9:1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王险峰) 11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通报了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阶段性成果。同时,长春市公安局希望社会各界对“八条措施”的贯彻和落实进行协助、监督,遇有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情况,可拨打110举报。

  自今年6月公安部公布“八条措施”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开展一系列校园及周边治安
整治活动:全市共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1485人,到学校工作次数13310次;在校园周边增设岗亭71个,施划交通标志、标线830个;复杂路段和上放学时派员维护交通秩序2243次,出动巡逻车700台;成立校园护卫队208个,队员1194人;检查治理校园周边各类场所1000余家,消除隐患231处;处罚不规范网吧12家、非法场所85个、流动摊点111余个、校园周边停车位211处;侦破扰乱校园周边侵害师生的案件1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查处治安案件75起,处罚52人;同时还协助各学校、幼儿园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有力地规范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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