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会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已经开始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9:45 石家庄日报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缴纳0.33元

  本报讯(记者崔虹实习生张韶华)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征收0.33元,城市供水中地表水每立方米0.2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4元,自备井每立方米0.7元,江河、湖泊、水库每立方米0.2元。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即日起,省会将开始征收2005年-2006年度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期限暂定为2005年-2010年。

  据了解,基金可通过提高水资源费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不足部分可将现行水资源费部分收入划入基金。石家庄市区、各县(市)、矿区可对水资源费标准(基金)和供水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尚未开征水资源费的按基金标准开征。

  基金征收对象为石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城镇供水企业取水由供水企业缴纳;自备井取水由自备井产权单位缴纳。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农业生产用水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用水暂不征收基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