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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补贴采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04 石家庄日报

  市政府对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区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全额采暖费补贴未参加者每户补贴500元

  本报讯(记者李云萍)冬季来临,城市困难群众的采暖问题牵动着市领导的心。近日,市委书记吴振华、市长吴显国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一起,就困难群众的冬季采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千方百计地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市政府领导召集有关部门紧急行
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昨日,市政府专门发出《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要求对城区内的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在本采暖期实行采暖费补贴。

  补贴范围是:凡市内5区和开发区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残疾民兵民工,均可享受采暖费补贴。

  补贴标准是: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由市政府给予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补贴;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由市政府给予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补贴;参加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由市政府给予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由市政府每户发给500元采暖费补贴。

  发放办法是:参加集中供热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交费收据,到位于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西配楼的市能源办领取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采暖费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的特困职工家庭凭《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到位于胜利北街306号(原市三宫)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领取采暖费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领取采暖费补贴。

  《通知》特别强调,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出发,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我市实施的又一项民心工程。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组织专门力量,畅通工作渠道,严格工作程序,迅速组织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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