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能把工资指导线当成摆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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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2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济南11月18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通讯员赵永德)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制度性规范,工资指导线虽不强制执行,但要全面落实,不能把工资指导线当成摆设。 据了解,山东省工业增加值、利税等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却仅居各省中游。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和调控企业工资分配的一项重要措施。截至2005年,山东省已连续7年定期发布,但一直未起到有效的调控作用。行业、企业间尤其是与垄断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普遍的难题。 根据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通知》,非公用制企业、垄断企业和不按规定执行工资指导线政策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成为工资指导线的检查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