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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含量合同诈骗逐年增多 撕开外衣下骗术画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38 东北新闻网

  以承建东北第一高楼之名忽悠了五家建筑单位;以出国劳务之名收取170多名打工者中介费;以代养獭兔为名,向社会非法集资……这些都是近一年来市法院审理的有一定影响的诈骗案。目前,随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防范意识提升,街头诈骗这样的“小儿科”越来越难以让人上当;但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的飞速,合同诈骗这样带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诈骗案正逐年增多;其诈骗数额往往巨大,受害者少则损失几万元,多则上千万。

  借贷诈骗:高利息背后藏风险

  [案例]王凤山炒股赔了钱,向朋友借贷:“你们投钱,赚了我翻番给你们利息。”于是,王凤山先后以付高额利息等方法向王某、孙某等9人借贷现金高达200余万元。但王凤山炒股失败,几百万不见了。为躲避王某等人追要借款,王凤山迅速将其在股票市场剩下的50万元股本全部提出后潜逃。2003年4月23日,王凤山被公安机关抓获。王凤山与他人签订的借贷合同便成了他被判诈骗罪的证据。15年有期徒刑和50万的罚金,让此案更具警示色彩。王凤山在法庭上辩称:“和朋友借钱还不上了,怎么就成了诈骗犯了呢?”[法官说法]市法院刑二庭审判长韩志彤:王凤山以给付高额利息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拒不承担还款义务,还以虚假身份证明设立股票账户转移借款后携款潜逃。其藏匿及挥霍赃款的事实行为已超出了民事借贷关系的范畴,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故意,也实施了相关的客观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官提醒]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不能借钱不还,更不能携款潜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出国诈骗

  一拖、二骗、三关门

  [案例]2002年7月24日,一条写着“急招赴以色列建筑、家政工作”的广告映入了刚刚大学毕业的孙某眼中。在咨询中,这家名为远征国际贸易及人力资源(以色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燕东峰向孙某承诺,他在以色列有公司,还认识以色列内务部的高官,可以在3至6个月间办理赴以的一切手续。到了以色列,保证让孙某每个月赚到1000美元。望着心动的薪水,孙某先后两次将7万元交给燕东峰办理出国手续。燕东峰告诉孙某,8月份就可以走;但到了应该出国的日子,孙某却没走成。当年10月,孙某向燕东峰询问时,燕东峰说以色列在放大假;当年11月,燕东峰又说以色列内务部在罢工,找不到负责人。

  经过半年多的等待,孙某自知出国无望,便向燕东峰交涉。可对方不仅拒绝退款,而且还关门终止了业务。无奈之下,孙某与其他受害者将燕东峰告上法庭。庭审时,燕东峰供认,他的公司无权办理赴以色列的出国劳务项目,他自己也没有能力办签证去以色列。到以色列赚大钱都是他用来骗人的诱饵,同时,办理出国的费用标准也完全是自己随机而定。燕东峰用虚假中介先后骗取被害人70余万元的中介费,而为自己换来的却是无期徒刑。

  [法官说法]市法院刑二庭法官林敬先:根据国家规定,从事出入境中介业务的机构,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资格,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为了规范经营行为,国家还对中介机构的收费价格及相关的办理程序、培训标准、后期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出国人员利益不受损害。

  [法官提醒]劳务人员应保存好办理出国手续的所有关键证件的原件,以备遇到问题时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因为中介公司的违规操作导致劳务人员人格受辱、人身受到伤害,劳务人员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公司,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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