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执法新举措 轻微交通违法第1次提醒第2次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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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53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从今日开始,市民或许会收到这样一张单子——“交通违法提示单”,收到这种单子的市民不必太紧张,它不同于交通违法处罚单,只是想提醒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第二次再犯同样错误时,你就得受到应有的处罚。 这是市交巡警二大队新推出的人性化执法管理新措施。这张单子只适用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一些应该予以抄告、罚款或其他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按原规定处罚。
从法律角度上说,即使是第一次触犯以上行为时,民警同样也可以给予处罚。但是,实施人性化管理后,一般情况下交警对第一次轻微触犯交通违法行为者给予提示与教育,并把你的相关记录记入电脑,如果你第二次再犯同样错误时,就得接受应有的处罚。 据了解,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交警将提示单贴在车辆挡风玻璃上;对机动车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由驾驶员在提示单上签名后,交给驾驶员;对行人或乘车人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行人或乘车人在提示单上签名后,交给行人或乘车人;对沿街店铺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店主或营业人员在提示单上签名后,交店主或营业人员。(夏晓腊通讯员林旻) ■轻微违法行为种类 机动车:外来车辆误闯禁行线路、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或时段未能规范停车、轻便摩托车附载少年儿童以及其他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横穿斑马线未下车推行、违反载物规定。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未走斑马线、未走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 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向车外抛物、乘坐两轮摩托车没有正向骑坐;沿街店铺占道经营、堆物作业。 ■适用范围 二大队辖区,东至汤家桥、南至温州大道、西至飞霞南路、北至江滨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