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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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03 扬子晚报 | |||||||||
扬州电11月15日,扬州市正式出台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在发生重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工作职责,以便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据了解,该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地震、风雹、台风、雪灾、霜冻、低温、病虫害、滑坡及其它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预案要求,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政府必
为确保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紧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扬州市按照不同灾害等级,将应对工作设定为三个响应等级,并明确了各个等级的响应工作规程。(张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