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被征地农民土地换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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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获悉,吴中区先后出台《苏州市吴中区进一步完善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及《苏州市吴中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 吴中区实施土地换保障的对象是第二轮土地承包获得承包责任确权的农民,在此以后被征(使用)土地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失地农民置换城镇养老保险”范围内。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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