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重庆分行:不再对提前还房贷者收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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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11月18日消息(记者陈代泽)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最近宣称,从明年1月1日起,该行对提前还贷不再收违约金。 对贷款不足两年就提前还贷的客户,中行重庆分行曾规定,未到1年,客户不能提前还贷;如果1年后还,将按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收违约金。
假设某客户今年3月前办按揭,约定年利率为5.31%,如今提前还20万,则收取的违约金为20万×5.31%÷12≈880元。 中行重庆分行承认,重庆市绝大多数银行是没有收违约金的。 重庆工、农、中、建等银行表示,今年3月17日房贷利率再次上调以来,提前还房贷者至少增加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