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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儿被判“常回家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09 扬子晚报

  徐州电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可谓妇孺皆知,然而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怎么办?近日,江苏省丰县一九旬老人就打起了“常回家看看”官司,他的三位女儿被依法判令每个月探望老父亲一次,并支付相应赡养护理费用。

  现年91岁高龄的丰县凤城镇居民孙老汉膝下有一儿三女,自早些年老伴过世后,孙老汉就一直跟随儿子孙普文生活。但是近几年来3个女儿常年不回家看他,令他十分苦恼。2
005年4月,精神上异常郁闷的孙老汉又遭遇了更大的不幸,他走路时将腿摔伤,瘫痪在床,住进了丰县人民医院治疗。所幸这次三个女儿都来探视他了,然而出院后,女儿们又都不来了。由于无法下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孙老汉整天呆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很少见到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孤独。2005年8月3日,孤寂难耐的孙老汉将三个女儿诉至丰县人民法院,要求三个女儿“常回家看看”,履行精神上赡养义务,以找回温馨亲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赡养义务并非简单指物质上给付赡养费的帮助,还应包括精神领域的抚慰和关心。据此,法院支持了孙老汉的诉讼请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秋苏李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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