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儿被判“常回家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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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09 扬子晚报 | |||||||||
徐州电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可谓妇孺皆知,然而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怎么办?近日,江苏省丰县一九旬老人就打起了“常回家看看”官司,他的三位女儿被依法判令每个月探望老父亲一次,并支付相应赡养护理费用。 现年91岁高龄的丰县凤城镇居民孙老汉膝下有一儿三女,自早些年老伴过世后,孙老汉就一直跟随儿子孙普文生活。但是近几年来3个女儿常年不回家看他,令他十分苦恼。2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赡养义务并非简单指物质上给付赡养费的帮助,还应包括精神领域的抚慰和关心。据此,法院支持了孙老汉的诉讼请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秋苏李先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