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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纪委办案聘请监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1:4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瑞安市纪委近日对办案程序进行了改革,今后办案将聘请办案纪律监督员参与监督,并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的若干规定》。

  根据该规定,涉案人员被采取“两指”、“两规”措施超过30天的,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为其指定两名办案纪律监督员参与监督。监督员分别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干部组成。

  监督员有以下六大权利:经批准可会见被“两指”“两规”对象;在会见时,可了解办案过程中有无存在不依法依纪和不文明办案情况;在会见时可为“两指”、“两规”对象提供政策和法律帮助;必要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观看办案监控录像;可就会见情况向调查组或分管办案的领导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可就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领导反映。

  “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两规”是指“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本报记者龚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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