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安徽和县奸杀幼女案犯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3:49 中安网

  中安网讯 日前,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和县的“5.12”奸杀幼女案进行了审理判决,认为被告人万益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56850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