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两账单笔迹同出一人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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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0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一场婚宴,两份编号一模一样、字迹差不多的账单,结婚方说已付款买单,酒店方说没收到钱,双方因此闹上法庭。因付款账单已丢,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结婚方一审败诉。随后,结婚方提起上诉,而二审庭审现场,结婚方突然当庭“抖”出那张“丢失”的账单,主张已付款买单(本报7月21日、8月19日曾作报道)。 账单的鉴定结论无疑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昨天下午,记者从结婚方王女士处了
酒店律师: 已申请重新鉴定 据了解,法庭已把鉴定结论交给双方代理律师,但双方代理律师对鉴定的具体内容都三缄其口,记者也迟迟未见到那份鉴定结论。 结婚方代理律师曾超介绍说,账单的鉴定结论中表明,两份账单上的笔迹出于同一人之手,但其他内容暂时不方便公开。 而泰和大酒店方的代理律师李文伟说,酒店方面不认同这份鉴定结论的全部内容,并已经向法庭申请了重新鉴定。 法院:不能光凭鉴定结论判决 为此,记者找到了负责审理本案的林法官。她说,双方提供的“客账单”一张签注了挂账,一张只有王女士的签名。当初双方共申请了6项鉴定项目,如票据形成时间,票据上的笔迹和印章鉴定等内容。鉴定结论暂时还不便公开。另外,法庭也不能光凭鉴定结论来判定谁是谁非,法庭需要综合案件各种证据情况分析考虑,择日将作出判决。 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