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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特困毕业生服务西部免还贷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2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陈挺

  本报讯日前,我省刚刚出台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就业的优惠政策。记者昨日从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了解到,厦大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意见办法出台,为鼓励学生到西部就业,非西部生源学生到西部就业的,每人将奖励4000元。

  据悉,明年厦大预计将有6151名毕业生,其中研究生2272人(博士433人,硕士1839人),本科生3765人,高职114人。厦大规定,为了鼓励应届毕业生自愿服务西部地区和我省贫困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开拓创业、锻炼成长,制定了一些配套奖励办法。

  毕业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正式批准成为志愿者,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外,学校给予以下配套奖励办法:已获得校内贷学金的本、专科特困生免还在校期间全部贷学金;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加该项目的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学校免收服务费,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毕业生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八闽贫困地区计划”,正式批准成为志愿者,除可享受福建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外,学校给予以下配套奖励办法:已获得校内贷学金的本、专科特困生免还在校期间全部贷学金;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参加该项目的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学校免收服务费,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学校支持和鼓励应届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甘肃、陕西、宁夏、青海、四川、贵州、重庆、广西、云南、内蒙古等12个西部省自治区就业。学校对正式到西部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以下配套奖励办法:已获得校内贷学金的本、专科特困生免还在校期间全部贷学金;非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

  据厦大介绍,几年来厦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都有一些人自愿到西部不发达省份就业,服务西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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