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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酝酿水价大改革 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式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记者 秦璇) “水资源也是商品!要通过逐步、适当地提高水价,来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昨日,省政府就此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不久将扩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也将合理调整。

  省政府决定,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具体措施包括:湖北省范围内各类工商企业,凡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的,均应缴纳水资源费,需减免者,报省政府审定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建的水、火电站均应缴纳该费;原城市公共供水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企业,水资源费标准应逐步向不低于自来水价格过渡。

  针对许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因资金不足而闲置的现状,全省均将开征污水处理费(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开征),并提高城市中该费的征收标准。新开征该费的县(市),必须在3年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营,未完成的追究当地政府领导责任。

  同时,城市供水价格将合理调整,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省政府强调,调价要兼顾群众承受能力,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并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落实此类家庭的水费减免。

  据悉,目前,省物价局正会同水利、财政等部门,着手制订上述费用的征收标准,并拿出具体配套方案。另外,下阶段,全省还将对使用50年和旧城区老化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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