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审议反恐法案 量刑标准宜与邻近地区相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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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5: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8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十七日)续细则性审议“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法案,并与行政当局达成共识,认为法案的量刑标准不应与邻近地区有太大差距,须与现行法律衔接,从严从重打击恐怖主义。 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十七日续细则性审议“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法案。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法务局代表及政府法律顾问应邀列席会议,并与委员就审议
三常会主席郑志强在会后表示,委员会与行政当局就“法案”的刑量标准达成共识,委员会和行政当局均认为,“反恐法案”的量刑准则,要与《刑法典》及澳门其它相关法律对类似犯罪行为的刑量准则衔接。 其次是应与《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适应,刑罚幅度不能与邻近国家和地区差距太大。 另外,鉴于恐怖主义比有组织犯罪及一般的刑事犯罪对社会及居民所造成的伤害要严重得多,因此,对于恐怖主义的打击亦应有别于其它刑事犯罪,必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对于委员会建议,将联合国反恐条例对涉嫌恐怖犯罪的资产冻结条文,及澳门类似犯罪冻结资产条文列入法案内,特区政府代表持开放态度,并交由法律顾问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