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文状告深圳4家音像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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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6:07 深圳晚报 | |||||||||
星文状告深圳4家音像店 以“邻接权”为由起诉对方销售盗版光碟;今年在深已发起约40起诉讼 本报记者袁江斌实习生沈明晶报道昨日,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邻接权纠纷为案由,将深圳四家商场的经营公司或经营人推上了被告席。据了解,至此星文文化在深圳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述四宗案件。星文文化在每宗案件中的诉讼请求相似,都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支付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并赔偿2万元。 从昨天的公开庭审记者了解到,星文文化的关键证据都是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保全的。据介绍,今年3月24日,星文文化委托的调查人员和公证人员来到某两商场进行了购物取证,公证人员随后将证据装入资料袋进行了封存,封存证据包括所购光碟、商场包装袋等。庭审时,星文文化方面将贴有封条的大资料袋带上了法庭并现场剪开。 据星文文化方面的律师向记者透露,今年以来星文文化在深圳发起了约四十起诉讼,主要是针对音像店和经营音像制品的商场。之前的诉讼星文文化大多获胜。 记者了解到,此前星文文化已在全国多个地方展开过这种地毯式“轰炸”。另据了解,除星文文化外,包括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音像公司也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过邻接权诉讼。 业内人士介绍,牵涉盗版光碟销售的经营户今年可说是焦头烂额,而正规经营音像制品的商家对这种“轰炸”还是持肯定态度,认为有助于打击盗版,规范市场。 相关链接 邻接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ghboringright,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通常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播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 相关新闻 国知局来深 开审专利无效案 本报记者刘旭灿通讯员微嘉报道昨天上午9时,深圳科技大厦2楼会议厅里聚集了100多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此进行的专利无效案件的口头审理。 14日至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来深圳共对五起专利无效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17日上午审理的是梁某某请求宣告刘某某“可更换液晶显示卡的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双方当事人就涉案专利是否存在创造性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当庭宣布,维持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专利无效案件是指专利申请被公告授予专利权之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无效案件的审理一般在北京进行,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到地方巡回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