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就2006年台商春节包机作出八项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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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20:36 中国台湾网 | |||||||||||
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副理事长浦照洲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在今天下午四点举行的国台办临时新闻发布会上,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浦照洲副理事长发布,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航空运输
2006春节包机的主要安排为: 一、包机时间:自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二、搭乘对象:除台商及其眷属外,扩大至其他往返两岸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台湾居民。 三、飞航地点:大陆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广州三点基础上,增加厦门一点;台湾方面仍维持台北、高雄两点。 四、包机承运人:仍为两岸各六家航空公司。 五、飞行班次:双方各执行36个往返班次,总计72 个往返班次。 六、先期准备:双方执行春季包机的航空公司可派业务、技术人员先期到包机飞航地点进行相关准备,并委托代理的航空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七、证照查验:对飞机的机型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执照、机组人员的驾驶证和体检合格证的查验,仍采取事前处理的办法,即由双方授权的公司负责人签署“携带证明书”的方式。 八、其它事项:有关包机的申请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销售办法、飞行航路、机务维修、航前安全检查、机组人员进出手续,以及各项服务保障等均参照2005年春节包机的做法处理。(记者 胡珊珊 陈宁 李学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