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两万就砍手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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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0:35 新晚报 | |||||||||
本报讯(陈宝琨 记者 万佳)听说他人打工未归,家人惦念,便打电话敲诈钱财的程国君,近日,经五常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程国君家住尚志市帽儿山镇东站村。今年7月初,程国君欲到外地打工,因手头无钱,便到家住邻县的五常市卫国乡老姨家借钱。7月9日中午,程国君老姨家邻居王某来串门,
王某走后,程心想,他正想借钱外出打工,何不趁机敲诈他家弄点钱花。7月11日,程对老姨说外出打工,老姨给了他300元的路费。程乘汽车来到五常镇内,买了一个手机卡,然后找个僻静胡同,以王某儿子的名义,憋着嗓子给王某家打电话说:“妈,快救救我吧!那些人要两万块钱,不给钱,就把我整走了。”并告诉了一个农行的账号。王某因盼儿心切,没有分辨出来是不是自己儿子的声音,便去找在农田干活的丈夫,商量救儿子。 而后,程在同一天内,又以王某儿子的名义连续给王某家挂了三个电话,以砍掉手指相威胁,要求王某尽快汇款。恰在此时,在北京打工的罗某某给家里打来了电话,王某夫妇才如梦方醒,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7月12日,正当程国君做着发财梦时,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手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