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为臣在长春注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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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0:52 新文化报 | |||||||||
《打假英雄办公室遇刺身亡》续 本报讯(记者 苗颖 张琦 通讯员 陶铮) 昨日上午,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杀害长春市工商局光复路市场管理分局经济稽查科科长郭英贤的罪犯赫为臣,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注射死刑。
2005年2月6日12时许,郭英贤因查办制售假酒案,在办公室被歹徒刺死。当日凶手赫为臣被刑拘,其姐姐也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逮捕。9月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赫为臣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其姐姐赫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一审宣判后,赫为臣不服提起上诉。11月17日10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赫为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假冒商标罪判处赫为臣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