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工行告示12月1日起教育储蓄免征个人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1:10 东北新闻网

  昨天,工商银行辽宁分行营业部发布公告,宣布将从12月1号开始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届时,沈阳金融机构对办理零存整取的教育储蓄不但要实行定期利率,还要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待遇。

  据工行辽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的内容,在校小学4年级(含
4年级)以上学生都可以作为储蓄人,为其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五个阶段分别存入最高金额两万元的每月等额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储蓄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三年期、六年期,存款利率分别按照同期限定期利率结算(六年期存款按五年期定期利率结算),并免收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新《办法》实施后,储户在取出

教育储蓄款之前,必须持存折、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学校开具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才可取款,否则将变成普通的零存整取存款。

  ( 沈视早报 姜黎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