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旅社间开展业务可用人民币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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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1:26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福州11月18日电福建旅行社再不用为如何结算金门、马祖游的团费而发愁了。从现在开始,只要台湾旅行社在闽开设临时存款账户,双方的团费往来就可以实现直接划转。 17日,从福州市举行的对台货币支付结算政策宣传会上传出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近日作出批复,同意福建省内旅行社与台湾地区旅行社之间开展业务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等结算。台湾地区旅行社和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台湾贸易机构,可以在福建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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