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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工月薪制调查:欠薪状况并未有任何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仗义执言为民工讨回28万工资。然而,年关将至,有关方面声言将推行的“月薪制”进行得怎么样了,它能成为建筑工人的救命稻草吗

  昨天上午,南京市草场门大街一处建筑工地上又现民工集体讨薪的场面。30多名情绪激动的民工手里拿着写有“还我血汗钱”的条幅,将该工地的大门堵了起来,致使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在工地门口排起了长龙。虽然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但是这种熟悉的场景
再一次提醒人们:民工工资拖欠仍然是我们不可忽视的焦点问题。今年7月1日,南京市劳动部门宣布在南京建筑行业强行推行民工工资月薪制,让社会各界看到了希望。但是,“月薪制”能否成为解决这一社会痼疾的灵丹妙药,“月薪制”能否在建筑行业实实在在扎下根,还有待于实践来检验。不过有关人士认为,因为民工的工作性质特殊,“月薪制”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这是各方应该面对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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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电:为讨薪封堵工地大门

  “老板欠了我们30多人10多个月共20多万工资,我们和他交涉了几个月都没有结果,今天老板再不兑现,那我们什么事都要做了,也希望你们能帮帮我们!”

  昨天上午8点多钟,记者接到一名建筑工人从南京某工地上打来的电话,他带着哭腔情绪激动地跟记者说。记者简单了解了情况后,立即赶到位于南京市草场门大街的这家建筑工地。

  记者现场看到,在这家挂着“荆江建设”标牌的工地大门前,30多名情绪激动的民工将该工地的大门严严实实地堵了起来,有的工人手里拿着写有“还我血汗钱的”条幅。由于进不了门,好几辆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被迫在工地门外排起了长龙。

  在工地大门内,十多名保安一脸紧张地守在门口,生怕这些情绪激动的民工往工地里冲,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在工地大门旁边,几名男子正在和一名民工代表交涉着,但是该民工情绪很不稳定,时不时对着这几个人大声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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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包工头欠我们28万

  一名带头的民工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据这位姓孙的民工说,他是湖北黄岗人,今年34岁。早在去年秋天,他就带着30多名老乡来到南京找工地打工。后来经过朋友介绍,他们认识了在南京搞建筑工程的湖北鄂州人秦老板。由于他们是同乡,于是,孙某就带着自己30多名兄弟住进了位于江宁开发区秦老板承包的工地,开始了他们在南京的打工生活。

  这位姓孙的工人说,从去年10月到今年8月,他们先后在秦老板的四个工地干活,不论是挖地基还是打桩和浇混凝土等累活重活,全是他带领的工人干,有时还会通宵加班。考虑到秦老板是他们的老乡,他们从来没有向他提出过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老板没有给加班工资,工人们也没有说什么。大家都抱着一个想法:给自己老乡干活不会吃亏。因为工程赶进度,今年春节他们也是在工地上度过的。

  就发工资一事,当时工人们和老板谈的是工程结束就给钱,双方说得很清楚,没有什么争议。工人们也一直想着等活干完了就能拿上一大笔钱回家,因此大家并没有提出多长时间结一次工资。到今年8月,他们已经在秦老板承包的工程中整整干了10个月的活,这期间他们除了生活费以外,秦老板没有给他们发过一次工资,这样一来秦老板总共欠他们28万元的工资。等到几个工程陆续结束的时候,他们想到是该要工资的时候了。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他们每次找老板结算工资,老板都说周转不过来或有其它原因而不肯给钱。但是考虑到他们都是同乡,工人们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仍旧继续干活。没想到一直到今年9月份,他们所干的几家工地的工程全部结束,秦老板仍旧没有给他们一分钱。

  直到这时工人们才感到有问题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轮流找秦老板要工钱。转眼两个月过去了,现在他们要么找不到人,要么秦老板就以工程款没有到账等理由来进行搪塞。现在眼看天也冷了,工作也不好找了,再加上一年没有回家,工人们都着急了。前天他们再次找到秦老板要求结算工资,没有想到秦老板还是跟原来一样的回答,这下工人们开始愤怒了,于是一大早就一起赶到秦老板的工地,封堵了工地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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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15万支票已开给工人

  记者随即进入该工地,找到了他们的现场办公室,一名姓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是负责该工地的建设,对于工人的工钱,不是他们管的事,姓秦的老板现在也不在该工地。他随即向记者表示可以提供秦老板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地址,但他一再要记者答应,这些信息不能告诉外面的工人。

  为了能够顺利地见到这位秦老板,记者没有事先和他联系,直接乘车来到位于龙江小区的他的办公地点,秦老板正要出门,恰好被记者碰上了。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秦老板显得很无奈。他说,他并不是不给工人发工资,主要是现在资金收不回来。他要管几个大工地,手下有近千号人,资金紧张是常事,好几次和他们说了,不是不给他们工钱,而是现在经济周转比较困难,要他们给点时间,可是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要他们继续干活他们也拒绝了,非要结清了工钱再工作,他们硬要这样也没有办法。

  提到这些老乡,这位姓秦的老板也有一肚子气,他说不发工钱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工人不争气,有时候还很霸道。有时候工程紧了,要他们加班他们都不愿意,害的他因为工期推迟还被扣了很多钱。当记者问道他是否知道南京市正在推行建筑工人工资月薪制时,他笑笑对记者说,别说南京的工地,就是全国,按月给民工发工资的又有几个呢?

  记者随后就拖欠工资的危害性等问题与他作了交流,他表示,会尽快解决工人工资问题。

  昨日下午,上述姓孙的工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秦老板已经和他们谈好了,并已经将一张15万元的支票开给了他们,剩下的工资款最迟后天下午支付。他代表讨薪的工人们谢谢记者的仗义执言。看来一起因欠薪而引起的纠纷在记者的干预下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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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局:“月薪制”是重大利好

  应该说这些民工还算幸运的,他们总算在各方干预下很快拿到了工资,而最近,南京各工地拖欠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南京各大媒体为此也纷纷开通讨薪热线。今年7月份,南京市劳动部门宣布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建筑施工单位重点推行“劳动合同制”和民工工资“月薪制”,并与140家建筑企业签订《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民工“月薪制”真能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老大难”问题吗?

  南京市劳动局监察支队有关人士当时向媒体介绍,根据建筑领域民工流动性大,平均流动率约为3个月的特点,各建筑企业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由项目部、包工头和民工签合同。同时,下半年将全面推行一种新工资表,分别列出应发、实发、未发工资三部分,民工要签字认可,以这种硬性手段来推行“月薪制”。建筑业企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民工工资,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不得以饭票等实物冲抵;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南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全额支付民工工资。

  对于这一举措,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普遍对通过这一举措解决民工欠薪问题寄予厚望,各方也给予了极高的关注度。国内各大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都对这一消息进行了关注,主流意见认为,这个举措对于解决国内建筑行业欠薪痼疾是一个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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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月薪制”未全面推行

  那么,“月薪制”在南京到底推行得如何呢?

  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昨日到南京市数个建筑工地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人遗憾,在城市中心的多个建筑工地上,工人们的状况并未有任何变化,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各种保险、不能按月领工资,显示他们仍然处于缺乏保护的工作状态。

  在中山东路南京图书馆新馆对面的一处建筑工地上,记者采访了几个建筑工人。他们告诉记者,他们是从安徽来的,跟着一个包工头老乡来这里工作,说好了干一天多少钱,工程干完了再结账,也没有跟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保险。

  当记者问他们是否知道南京推行“月薪制”时,这几个工人笑了起来,他们说,没有听说建筑工人还能按月领工资的,不知道有这回事。其中一个工人说:“我们又不是国家干部,还能按月领工资?”

  在大行宫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几个工人也说,没有听说过“月薪制”这回事儿。他们也是跟着熟人出来打工的,每月领取一点“生活费”,剩下的工资说好到春节前结算一部分,到工程完工时再全部结清。

  在汉中门的一处建筑工地,几个工人告诉记者,他们跟着一个包工头干了几年了,从南通到上海再到南京,大家都是熟人,说好了每次工程完工后一起结算工资,平时领取生活费,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一个工人说:“跟他很久了,每次发工资还是比较准时的,我们都相信他不会骗我们的。”

  一个工人告诉记者,他在报纸上看到过“月薪制”这件事。但是他说:“这怎么可能呢?干了好几年建筑工作了,没听说过干建筑工作还能按月领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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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治欠薪政府还要硬

  南京市在建筑行业以“硬”手段强制推行农民工“月薪制”的消息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评论者认为,此举对于有效地缓解农民工薪水发放难题,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尝试,也由此可见劳动部门的决心,但是,此举不能停留在报道中,而要落到实处。

  南京市社科院有关专家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为农民工讨薪,是社会公正的要求,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关注农民工,就是关注民生。让他们拿到应有的工钱是有关部门的本职工作,以前这些部门没有让农民工拿到应有的工钱,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当然,如果没有政府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讨薪,仅凭农民工们自己是很难要回自己的血汗钱的。

  他说,长期以来,一方面是国家和各地帮农民工维权的措施频频出台,而另一方面,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被打致伤致残的消息也越来越多。两者不相匹配的走势,让人不能不对农民工的讨薪路深表忧虑。以往,因农民工讨薪而酿发的悲剧,固然与欠薪者为饱私欲对国家法规置若罔闻有关,也与有关部门在执法上缺乏公正性和震慑力有关。政府部门温和的提醒和警告,让惩治欠薪的手段和力度有了弹性。为了有效解决欠薪这一社会顽疾,政府部门应该切切实实地来“硬”的,出狠招,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惩治社会各行各业的欠薪问题。比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律援助,给出最有力的执法手段。有关部门发起的维权行动,也不能有松紧度。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公司和单位不应只是经济处罚,而且还应包括企业信用、银行贷款、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比如取消拖欠工资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的资格,甚至用必要的强制手段将其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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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治欠薪根在有法不依

  针对南京推行“月薪制”的举措,法律界人士也提出了疑问。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陈议律师对记者说,用“月薪制”来解决欠薪问题,其逻辑让人怀疑。按照这样的制度逻辑,似乎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是因为没有实行“月薪制”。但是我们知道,许多大大小小企业的CEO、CFO、总经理,实行的都是“年薪制”,为什么没人敢拖欠他们的工资?

  陈议律师认为,所谓的“民工月薪制”,本身就是一个重复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已经很清楚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过这项法律规定吗?推行“民工月薪制”,这本该是劳动部门的职责所在,现在反而成了新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陈议表示,转型期的中国,基本的制度框架其实已经健全,一般执法的专业机构也已建立,法理上、条文上的建制也在逐渐完善;然而,制度应然与实然的背离,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却又往往使得制度在运行中被架空。许多白纸黑字都被形式化了,而潜规则作为法律制度的“替代品”也应运而生。“月薪制”已经摆在《劳动法》里了,其他诸如工厂、学校、公司都执行得很好,为什么一到农民工身上就失效了呢?

  一位叫欧木华的评论者认为,这种月薪制的“尝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工群体还没完全受到《劳动法》保护,同时说明我国相关部门在建筑行业管理方面,整体上是存在着问题的,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象。

  他说,《劳动法》已经实施了十余年,为何一个行业整体上可以不遵守《劳动法》这么多年,而一些管理部门对此竟然毫无办法,为何不能采取法律手段惩治?为何有法不依?为何不去树立《劳动法》的权威性,反而去搞所谓的制度创新?有关部门认为“月薪制将会有效地缓解民工薪水发放的难题”,在他看来,只是一厢情愿地寄予厚望而已。“月薪制”确实可以解决欠薪难题,但其前提是“月薪制”必须得到有力的施行,如不予施行,就应受到严厉惩罚。

  据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不愿意依法维权有六大原因,依次是:一、用人单位会报复(27.4%);二、时间太久拖不起(20.97%);三、交不起钱(20.4%);四、举报也没人会管(17.98%);五、钱少不值得(15.28%);六、没有任何证据(12.92%)。有关人士据此认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有没有实行“月薪制”,而是建筑市场管理混乱、农民工流动性强、相对弱势所致。

  【背景】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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