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人死辽宁一警察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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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3:29 新京报 | |||||||||
撞倒骑车路人后拖着伤者行驶6公里 据新华社电辽宁辽阳市辽阳县警察潘义军酒后开车撞倒骑车路人,非但没停车,还拖着伤者行驶了6公里,并弃车逃跑置伤者于不顾,致人伤重死亡。此案近日由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辽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潘义军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43岁男子潘义军是辽阳县公安局公共安全科民警。2005年7月14日晚8时许,潘义军酒后驾驶公车行至新运大街与解放路交叉路口时,与一相向行驶要左拐的奥迪车相撞,并将其右后门撞坏。肇事后,潘义军继续驾车向西行驶。被撞车司机韩某及车内乘客等5人没有受伤,他们一边报警,一边跟随潘义军的车。 当潘义军行至繁荣路一综合超市门前时,又将同方向行驶的马某的自行车撞飞。马某因因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50分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