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敦促民航总局半年内公布补偿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4:15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18日电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目前航空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组织共受理航空类投诉700余件,涉及消费者超过10000人次,其中航班延误占66%%,票务纠纷占14%%,行李灭失占12%%,其他占8%%。2005年5月至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京、津、沪、渝、川五地消费者协会对航空服务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三大问题导致航空消费投诉上升。
一是航班延误后的相关赔偿与服务工作严重滞后,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消费者知情权的极度缺失阻塞了正常的维权途径,激化了消费矛盾。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座位再证实手续、行李丢失赔偿标准等规定缺乏合理性,致使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无法主张。 为此,中消协近日就目前航空客运市场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了“督促航空公司半年内公布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和方案”等四大建议,包括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建立公开的航班延误信息查询系统,取消《运输规则》中“72小时座位再证实手续”的不合理规定,在各机场建立健全航班延误、取消后的补救机制,落实补救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