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都市委原宣传部长高勇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4:28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11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公开审理查明:高勇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
任职务之便,共收受、索要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价值955.4万余元。此外,高勇尚有价值666.5万余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