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投案后找不到人自首情节不算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4:41 今日早报

  通讯员夏剑本报记者陈洋根

  早报讯开车撞人后马上将伤者送到了医院,并在医院向公安机关投案,但在11月17日,这名“投案者”还是被杭州市下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是因为“投案者”章兵在案件调查期间去向不明,使得此案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由交通肇事案件变成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肇事者也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03年10月18日晚11时左右,21岁的搬家公司司机章兵在出车返回公司途中,经德胜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因车速过快,将骑着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姚某撞倒。事故发生后,章兵马上拦车将受伤的姚某送到了医院,同时打电话向交警部门报了案,并在医院向公安机关投案。

  此后,姚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17日死亡,而肇事司机章兵却在此案调查期间“失踪”了。公安机关多次发函让其来接受处理却始终没有音讯,于是,警方对章兵进行了网上追逃。今年8月18日,章兵被抓获归案。此案经交警部门认定,章兵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归案后的章兵供述时承认,自己知道把人撞死要负法律责任,但以为时间久了警方就不会来找他了,而且因为当时筹不到医药费,所以就躲起来了。此外,章兵还承认收到了公安机关发出的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