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后找不到人自首情节不算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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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4:41 今日早报 | |||||||||
通讯员夏剑本报记者陈洋根 早报讯开车撞人后马上将伤者送到了医院,并在医院向公安机关投案,但在11月17日,这名“投案者”还是被杭州市下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是因为“投案者”章兵在案件调查期间去向不明,使得此案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2003年10月18日晚11时左右,21岁的搬家公司司机章兵在出车返回公司途中,经德胜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因车速过快,将骑着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姚某撞倒。事故发生后,章兵马上拦车将受伤的姚某送到了医院,同时打电话向交警部门报了案,并在医院向公安机关投案。 此后,姚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17日死亡,而肇事司机章兵却在此案调查期间“失踪”了。公安机关多次发函让其来接受处理却始终没有音讯,于是,警方对章兵进行了网上追逃。今年8月18日,章兵被抓获归案。此案经交警部门认定,章兵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归案后的章兵供述时承认,自己知道把人撞死要负法律责任,但以为时间久了警方就不会来找他了,而且因为当时筹不到医药费,所以就躲起来了。此外,章兵还承认收到了公安机关发出的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