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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论坛:政务公开 应求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14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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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最近从对南宁监狱等3个单位的调研中得到了这样一个启示:政务公开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公布内容、制度和方法上,必须紧贴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扎扎实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政务公开要想方设法把政务内容传递到相关工作对象手中。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已经采取在办公楼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新闻媒体登载、在网上发布等方式,将政务内容公示于众。但实际上,公开的政务内容并没有能与绝大多数人民群众见面。试想,政府机关内的“公开栏”,有多少群众能看到?报纸虽然登载了,又有多少城乡一般家庭订有报纸?政府的政务网上虽然发布了,又有多少群众家庭有电脑并能够连接得上政府的网站?也就是说,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务内容及信息,还不能真正传递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去。为此,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将政务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到相关人民群众或服务对象手中,保证他们能够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政策依据,这是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的基本前提。

  政务公开必须紧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向群众解释好政务内容,让人民群众对于政务内容有个准确的理解,切实把握好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政策法律一般比较原则,有些还需当地作出某些补充才能执行。这就需要政府机关和司法部门给需要运用该政策法律的群众做出准确全面的解释,切实让人民群众理解其含义,明白其用途,掌握其用法,准确地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和有效地履行自己的“参与权”。为此,政府机关应该加强政务公开中的宣传解释工作,选择那些群众不易看懂、容易混淆的政策法规,对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让群众对于所需运用的政务内容做到明理、明事、明用,把政务内容变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护身符”。

  政务公开还必须根据群众需要具体地帮助他们实现和维护好自身利益。现在有些单位,仅仅把政务公开看作成为上门办事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只要让办事者能顺利地摸到门找到人就行了,没有把帮助人民群众顺利实现其利益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职责,因而只满足把政务内容和办事程序公布了事。而对于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则极少过问,一般群众办事依然困难重重,有些事情由于办不通只能半途而废,为实现群众根本利益服务这一政务公开的目的没有得到很好实现。为此,政府机关应该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同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务公开中仔细关注人民群众尤其是那些老、弱、病、残等群众在找政府机关办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替他们理顺那些他们无法理顺的关系,帮他们准备那些他们无法准备的材料,为他们提供那些他们无法找到的方便等等,尽量让他们把事情办得顺利一些、圆满一些。我想,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并能坚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实施不走样,确保机关人员秉公办事不腐败,那么可以断言,政务公开的根本目的一定会得到很好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感情一定会加深,社会各界对政府机关的工作一定会大力支持,政府机关的职能一定会履行得更好。

  (韦绍行)

  编辑:杨东 作者:韦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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