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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监狱干部标价受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1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高墙之内,7000元可以买来“假释”,1500元可以换来减刑,即使要在监狱内当一门好差,也得靠钱打点。海南省乐东监狱第四监区原监区长张同泽因收受贿赂,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张同泽曾任乐东监狱第四监区监区长。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同泽存在采取控制户名“张惠”的邮政储蓄卡、多次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琼海市法院认为,张同泽身为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调换工种、减刑、假释等方面,为被其监管的服刑人员谋取利益,收受犯人及其家属的贿赂共计20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一审判处张同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冻结在海南三亚市邮政储蓄所户名为张某账户里的17573.07元;被检察机关扣押的7600元现金中的2926.93元予以追缴;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两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林莹 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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