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监狱干部标价受贿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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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1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高墙之内,7000元可以买来“假释”,1500元可以换来减刑,即使要在监狱内当一门好差,也得靠钱打点。海南省乐东监狱第四监区原监区长张同泽因收受贿赂,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张同泽曾任乐东监狱第四监区监区长。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同泽存在采取控制户名“张惠”的邮政储蓄卡、多次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琼海市法院认为,张同泽身为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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