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对学校安全工作再作详细部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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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23 山西日报 | |||||||||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李林霞)认真汲取沁源县“11·14”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省教育厅今天下午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七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的六条规定,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副省长张少琴出席会议。 此次集中大排查活动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七查”:一查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二查有无危险校舍
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重申了学校安全工作六条规定: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严格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严禁使用没有排除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教学设施,严格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定期检测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蛋奶等食品,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及食品留样验检制度;严禁违反学生作息时间规定,严格学生作息时间备案制度;严禁对学生活动放任自流,严格履行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全程安全监护责任;严禁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它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事故的市县和学校,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