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 八千元门槛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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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在市房管局召开。据悉这是成都首次就政府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举行立法听证会。听证会由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房管局联合主办,14名听证代表围绕廉租房资格的审查、申请标准、社会监督等方面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议。有关方面表示,对代表们的建议将认真研究。 昨日上午9时30分,听证会开始。14名听证代表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
建议:加强廉租房资格审查 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对《办法》起草作了具体说明后,听证代表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代表说,早就盼着有相关的法规对廉租房制度进行规范,希望《办法》早日出台。 一位川大的研究生建议,双困户的文化水平不高,法规用语应当简洁、通俗。好几名代表建议加强对享受廉租房资格的审查,强化社会监督。 焦点:申请标准能否放宽 廉租户代表唐厚义表示,目前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是家庭年收入在8000元以下的,“年收入8000元多一点的家庭其实也值得关注,他们中有一部分人也挺困难的”。由此掀起了申请标准的争论。 一位姓谭的代表说,随着成都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否可以享受廉租房,不能简单以家庭年收入是否在8000元以下来判断,而应该有一个动态的标准。 焦点:社区可否介入资格审核 有代表提出,防止有人在廉租房申请中走后门,“可否请社区代表以听证会等方式参与资格审定,再把结果公示出来”。一名廉租户代表认为,根据经验来看,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非常了解,他们参与审核,可防止有人钻空子。但随即有人提出质疑:“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法律上有没有召集听证会的权力?”最后,有代表提出可能社区座谈会的形式更好。更有代表“开动脑筋”:社区评议会这个名字也许更好。 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人综合大家意见表示,可考虑由申请人向社区提交申请,社区签署意见,再交街道办初审。实习记者 余文龙 刘润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