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法庭要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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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6:2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玄民记者马乐乐)将银行存单交人保管,却只要回一部分,为了讨要另一部分,年近九旬的台湾居民不得不到南京打起了官司。 87岁的陈老先生是祖籍在大陆的台湾人。10年前,他在南京南苑新村买下一座房屋,以后每年的5月到10月间,陈先生都要到南京来住一段时间。后来,陈先生结识了老太太郑某,两人互有好感谈起了恋爱。1998年,郑某生病去世。
据陈先生说,出于对郑某女婿高某的信任,他将共计5321.65美元、17800元人民币的存单交由高某保管。今年8月,陈先生找到高某索要存单,但是高某只归还了他22500元,对其余的钱,先是推说明年再给,最后干脆说是陈先生已经赠送给了他。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将高某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昨天,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将存单交给高某保管,双方虽然没有手续,但是高某对此没有异议,应予认可。高某提供了为陈先生支付的317.5元水电费也给予认可。综上,法院判决高某归还陈先生折合人民币37555.7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