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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6:44 时代商报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8日电 11月18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高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高勇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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