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汽车管理服务 收费昨起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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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7:0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1月18日讯(记者 王海燕)省发展与改革厅17日下发关于调整旅游汽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日起重新核定旅游汽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新标准按客运车座位数,分三个档次计收: 座位数为17座以下,收费标准为240元/月; 座位数为18座-39座 ,收费标准为310元/月;座位数为40座以上 ,收费标准为340元/月。旅游汽车管理公司与旅游汽车车主可在上述收费标准上、下浮动15%的幅度内,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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