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破产企业土地收益用于安置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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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7: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实习生刘江)因撤销、兼并、倒闭、破产而闲置的企业国有土地,允许将其收益的大部分或全额用于原企业和职工的搬迁、安置,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相关措施所规定的。 为从源头上保证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程度,福州市出台具体措施明确规定,返还土地收益用于职工安置,因撤销、兼并、倒闭、破产而空闲的国有土地,政府允许把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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