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将人拖出6公里致死 辽阳一警察被控故意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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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23 沈阳晚报 | |||||||||
据新华社沈阳11月18日电(王丽娣、陈光明)辽阳市辽阳县警察潘义军酒后开车撞倒骑车路人,非但没停车,还拖着伤者行驶了6公里,并弃车逃跑置伤者于不顾,致人重伤死亡。此案近日由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辽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潘义军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43岁男子潘义军是辽阳县公安局公共安全科民警。2005年7月14日晚8时许,潘义军酒后驾驶公车,与一
马某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50分死亡。经法医鉴定,马某系机动车辆肇事致软组织多处挫伤出血、多处骨折、后腹部弥漫性血肿造成创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检测,潘义军肇事当晚其体内乙醇含量值为每百毫升174毫克,为酒后驾车。 庭审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