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鞭碰到鼻子 惹来两次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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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38 武汉晚报 | |||||||||
(记者 孙珺 通讯员 阮红艳 胡伟桥)两年前,老师在课堂上失手造成小学生鼻子出血。两年后,孩子查出鼻架中隔弯曲,家长又找学校索赔。近日,司法所回访,事态已平息,孩子在学校正常学习。 据江汉区司法局常青街司法所所长介绍,2003年6月,该辖区一小学教室内,老师李华(化名)见女生小婷(化名)没按要求改作业,走到她跟前,用教鞭敲打其桌子。不料,
经协商,学校及李华共赔付小婷医药费、营养费等2000元钱。孩子家长也表示愿意接受学校的调解,并当场承诺今后孩子看病与李华无关,只希望孩子的成绩有所提高。学校也向家长保证,老师会尽力关怀小婷。 事隔不到两年,小婷家长再次找到学校索赔,称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鼻架中隔弯曲,到18岁需做手术,并称孩子的鼻架弯曲是“老师打出的外伤”所致。 孩子的鼻架弯曲究竟是不是老师教鞭反弹所引起的后遗症,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如要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需作法医鉴定。”司法所告知孩子家长。 近日,经该司法所多次调解,李华再次补偿小婷7000元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