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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营利性医院划“禁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所有非营利性医院一律不得再出租、外包“科室”、“门诊”、“中心”,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完全分离,即日起各级卫生部门将展开清理行动,发现严重违规者将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营利与非营利医院分离

  市卫生局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门诊”、“中心”等一律叫停。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其他组织、个人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门诊”、“中心”等,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经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可转为独立法人的医疗实体,该医疗机构须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全分离。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资与其他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门诊”、“中心”等,不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或不愿意转为独立法人的医疗实体,可将对方投入的资金转为借贷,由医院一次或分期偿还。

  违规者没收非法所得

  市卫生局要求,在没有新政策出台前,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不得再出租、外包“科室”、“门诊”、“中心”。各级卫生部门将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是一些医疗机构还存在出租、承包合作的皮肤泌尿中心、肝病治疗中心、妇科诊疗中心。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医疗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必须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根据情况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承租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还将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新闻背景

  医疗机构的分类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只用于医院自身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

  一般来讲,由政府投资举办,向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规划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为本单位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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