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原宣传部长高勇受贿被判处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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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4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成都讯11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高勇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职务之便,共收受、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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