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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不到1.5米不许当公办教师 广西5名女代课教师状告县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09:45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南宁11月18日电广西平南县5名女代课教师参加全县招考聘用小学教师考试,通过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后,却因身高不到1.5米而惨遭淘汰。她们认为受到身高歧视,公民的平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是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上法庭。

  2004年11月,平南县政府向全县公开招考聘用350名公办小学教师,李凤玲、黄坤红、农华玲、黎雪玲、农文秀5名女代课教师看到公示后报名参加,并一路通过了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都进入了前320名。今年6月,平南县公示了拟聘人员,她们都因体检“不合格”而落聘。这5名女代课教师到县人事局、教育局咨询,结果被告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文件规定,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不给予认定教师资格。由于她们在体检中身高均达不到150厘米,所以不予录用。

  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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