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机搭乘对象扩大至台湾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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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4:16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陈斌华)国务院台办18日举行记者会,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副理事长浦照洲在记者会上说,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最近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就2006年春节包机相关事宜进行了直接沟通,双方同意在2005年春节包机的基础上,继续开办2006年春节包机。 浦照洲说,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的主要安排为:
■包机时间自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搭乘对象除台商及其眷属外,扩大至其他往返两岸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台湾居民。 ■飞航地点大陆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广州三点基础上,增加厦门一点;台湾方面仍维持台北、高雄两点。 ■包机承运人仍为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 ■飞行班次双方各执行36个往返班次,总计72个往返班次。 ■先期准备双方执行春节包机的航空公司可派业务、技术人员先期到包机飞航地点进行相关准备,并委托代理的航空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证照查验对飞机的机型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执照、机组人员的驾驶证和体检合格证的查验,仍采取事前处理的办法,即由双方授权的公司负责人签署“携带证明书”的方式。 ■其他事项有关包机的申请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销售办法、飞行航路、机务维修、航前安全检查、机组人员进出手续,以及各项服务保障等均参照2005年春节包机的做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