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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资委女官员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5:16 深圳晚报

  挪用公款5000万进行个人营利

  原国资委女官员被判10年

  北京消息据京华时报报道,利用职务之便,挪用5000万元公款进行个人营利。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法院认定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医药司调研员陈天晓构
成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昨天上午9时30分,身着红色号服的陈天晓被带入法庭,55岁的她头发花白,面色苍白。当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陈天晓变得有些紧张,她将头低埋下去,紧抿着嘴,双手也紧紧攥在了一起。

  审判长说,陈天晓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侵犯了公共财产使用权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予惩处。由于陈天晓案发前已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听到“10年”的判决结果,陈天晓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表情木然。庭后,握着自己的判决书,陈天晓想跟几名旁听人员说话,但遭到法警的阻拦。“我就想跟领导说两句话。”陈天晓显得又着急又无奈。据了解,前来旁听的人员均为国资委的工作人员。

  ■案情回放

  2000年,陈天晓负责筹组“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年6月至12月间,她挪用公款5000万元,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中的4800万元投进股市,盈利64万余元。纪源公司在成立半年后,5000万资金才被收回,纪源公司也申请注销。(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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