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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生禽流感县禽类封锁期间禁调运出县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17:21 新华网

  据中国农业部消息,日前,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检疫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畜产品流通秩序。

  通知指出,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在县的禽类及其产品在封锁期间禁止调运出县境。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对

  疫区划定及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扩大禽类及其产品流通限制或禁止的区域范围。

  对来自非疫区、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齐全的禽类及其产品,要保证其正常流通,任何地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采取封锁措施。加强对禽类交易市场的防疫监督工作,严禁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特别要加强边境地区禽类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境外疫情传入。

  通知还说,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检疫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要严格把好产地和屠宰等环节检疫关,保证禽类产品卫生安全。决不允许病害禽类及应免而未免的禽类出场(户)。

  通知强调,要严格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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