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将稳步推行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31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齐中熙)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财政、税务部门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进一
步优化税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谢旭人说。

  据谢旭人介绍,“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改革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适时实施燃油税;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进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此外,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财税部门还将研究制定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税收政策;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完善再就业税收政策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完善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

  此外,金人庆还表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促进经济财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财政部门还将在其他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做大经济财政蛋糕。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的激励机制,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基础上,增加科技投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

  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研究约束与激励并重的财税政策,支持循环经济,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支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政策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间财政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