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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快餐中毒 保险公司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1:4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进

  本报讯福州一家经营快餐的公司向保险公司保了“食物中毒”险,从11月11日起,吃这家公司的快餐遭遇食物中毒的,可找保险公司赔。这是我省首例快餐企业投保食物中毒。

  昨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面对食物中毒等风险事件,福州餐饮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缺少公共风险防范意识。

  昨日,京元快餐(福州)公司总经理章先生说,上述的“食物中毒”险由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包括他人投毒的情况。之所以投保主要原因是减轻企业风险,另外也是为在公司消费的顾客多一个保障。

  记者看到保单有效期为一年,每次食物中毒事故限额10万,每人医疗费赔偿限额为5000元;另外保单特别约定,一次性发生5人以上的中毒事故按实际中毒人数赔付;而5人以内的(含5人)属免赔。

  食物中毒、顾客摔伤等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餐饮企业转嫁经营风险,可以说是件好事。但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的保险公司都有在餐饮行业推出公众责任险,但除了大型或连锁餐饮企业外,众多的中小餐饮企业对此反应冷淡。

  “责任认定起来很麻烦,多数保险公司也没打算在这块市场上花大力气。”福州保险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只对大餐饮企业和连锁企业比较感兴趣,这些企业意识强,收取的保费也高;而中小餐饮企业意识不强,保费也低。据了解,为了规避风险,福州多数保险公司在餐饮公众责任险方面,只对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等进行承保,而把食物中毒等列入免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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