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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220万小广告换来3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今年24岁的康德志无照经营公司,为不法分子印制小广告220多万张。11月17日,西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康德志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天安门附近有人大量散发旅游小广告,这些小广告中,有220多万张来自康德志的公司。康德志在西城区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平面设计“公司”,经营广告设计业务。由于没有营业执照,他们将“客户”锁定在天安门地区散发旅游小广告的人员。他们在天安门地区招揽
来生意后,就用“客户”给的定金,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随后按照印刷单位的要求,设计排版,联系印刷厂批量印刷。他们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非法给天安门地区散发小广告的人员印刷非法小广告220余万张,非法经营额达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康德志非法印制部分带有行业主管单位和其他单位印章的非法小广告,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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