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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1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齐中熙 肖敏)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据谢旭人介绍,“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改革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
制度,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适时实施燃油税;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进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收费。此外,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财税部门还将研究制定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税收政策;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完善再就业税收政策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完善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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