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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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齐中熙 肖敏)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据谢旭人介绍,“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改革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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