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食品生产监管有了新招数 小作坊将被套上“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2:51 杭州日报

  记者从昨日省质监系统召开的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大会上获悉,《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简称《标准》)即将出台。办法和标准的实施,将给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套上结实的“紧箍咒”。

  据全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普查整治统计分析,我省近4.8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中
,固定工人在7人以下的约占87%,其中多数属于小作坊。“由于食品行业的特殊性,加上这些小作坊都存在着小、散、脏、差等问题,自身缺乏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条件,又不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省食品监管处副处长蔡志良说。

  小作坊的存在,客观上对方便城乡居民生活、促进就业、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金华乳制品、台州水产品、苍南卤制品、余杭蜜饯等,这些食品加工行业已经形成区域特色,并在外界颇有名气,是当地居民创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如何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引导传统行业走向健康化、规模化发展,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

  对此,《办法》中提到,涉及“三农”、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小作坊整治工作,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和特色产业状况,因地制宜,把便民利民放在首位。采取预防为主,惩扶结合的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及时备案确认,纳入监管范围,加强管理指导,逐步解决小作坊在工艺、技术、原辅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的黑作坊,以及少数鱼目混珠,制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小作坊的违法行为。

  此外,为规范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我省质监系统人员合力制定了《标准》。从食品安全承诺书、质量安全责任界定、环境卫生、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要求、原辅料验收及产品检验、生产加工到包装、产品标志、储运,《标准》都做出了细致规定。这些条款将作为强制性条款,要求食品小作坊必须遵照执行。(通讯员肖扬见习记者邓国芳 杭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