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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严查擅用“绿色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3:43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19日讯近日,太谷县工商局连续查获3起擅自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案件。绿色食品,GreenFood及其图形已经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1996年注册为证明商标,在九大类商品上使用,也用以表明经过认证的食品安全,无污染的质量标识。某单位在其销售的苹果和梨的包装上擅自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某饭店在其临街橱窗广告中宣称其加工的食品为绿色食品的虚假宣传行为;某个体经营户在其送货车上标有“绿色食品”标识涉嫌虚假广告。(宋东波)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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