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惨祸肇事司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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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3:43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王少斐通讯员宁风)记者今日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打着瞌睡驾车撞向学生晨练队伍,造成21人死亡、17人受伤的肇事司机李孝波昨日被沁源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肇事司机李孝波是山西省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人,1974年出生,驾龄9年。当时他驾驶一辆东风大货带挂车,由黎城县前往沁源县马军峪煤矿拉煤,直到事故发生时,
肇事司机李孝波是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原为国有控股企业,去年6月改为民营。公司总经理王乃平称,李孝波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在接受审讯时,李孝波说,他每次从黎城县去沁源县拉煤,都是当晚10时出发,第二天晚8时许返回,连续工作时间22小时。根据劳动法规,驾驶员这种特殊行业,如需延长工作时间,须按综合计算方式计算工作时间,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延长。而公司总经理王乃平说他不知道有这项规定。 黎城县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慨叹:劳动监管“难于上青天”。白龙运输公司共有200多名职工,绝大多数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状况他们很清楚,仅有的十几个签了合同的也是他们“跑断腿、磨破嘴”才争取到的。司机们的工作状况,他们也知道,并且不止一家公司是这样。他们每星期都会去监督,但许多公司却像白龙运输公司一样阳奉阴违,从来没报送过审批用工延时的申报材料。 目前,除李孝波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外,黎城县白龙运输公司总经理和肇事车主已被警方控制。 垫付432万抚慰罹难家庭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王俊文通讯员李士功)发生在沁源县境内的“11·14”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稳妥进行中。今日,由沁源县垫付的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已全部送达罹难者家中。 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民政局先行承担损害赔偿垫付责任,给每一位遇难学生家庭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费用合计165000元,县政府补偿精神抚慰金35000元,一次性给每个家庭补偿20万元;给舍己救人的姜华老师家庭赔偿32万元。截至19日下午,工作人员已把赔偿金全部送达罹难者家中。(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